2楼. 我的记忆力出了问题。于是我仅仅是手拿一块蓝色亚麻布,站在一尘不染的狭小厨房里回忆往昔。
【 玛莎:在《最后的致意》中提及的仆人。】
例如,我想起我们是在黑夜渐长的九月,携大包小裹初至此地。当时福尔摩斯才五十一岁,就我如今的标准而言,算是十分年轻了。他的头发有些地方乌黑依旧,事实上若不算他银灰的鬓角,还有四分之三的黑发。而除却他右手在左臂上刺下的千余细密针痕,他轻盈柔韧的优美身躯多多少少尚可算作无暇。那是在轰炸的烟云之前,我们预料之外的战争还未曾无端而至、将世界尽数蹂躏。
我的朋友注视着屋舍,头一偏,露出微笑。那种奇异怪诞的笑,情不自禁,而他往往毫无自觉。我几近难以启齿去承认他这不知不觉的微笑触动我程度之深。我对之心怀敬慕,如同向圣迹顶礼膜拜的朝觐者。
“你觉得怎么样?”
说来我们碰巧处于一次甚为激烈的争吵中。此前一个月的某日下午,他迈进客厅宣布我们即将搬去苏塞克斯,让我尽快收拾行装。我回应说,他可真是以为我会抛下一切,离开我们二人深爱的城市,再搬进一处我从未踏足的住所?是的,他说,还有别忘了买些更轻便的夏装。此举虽是意料之内,依旧足以令人大为光火,事实上,恰恰因此反而更难让人原谅。因此,我任凭旅途中一切潜在的恼人琐事把我惹怒,其实我已经至少一小时没有对他开口了。
可接着……接着我看到了那所房子。
小屋处于伊斯特本北部边界,距海和岸边白垩质的峭壁有一英里,在一条草木丛生、蜿蜒起伏于乡间的小路旁侧。房子离这路很远,被白榆丛环绕,粉成蓝色,两层高,虽说顶层除我们文件堆积如山的办公室之外基本是杂物间。房前有一门廊,房后也一样,并且,由于当时正值九月,两边均设有桌椅。一大片黄色百叶蔷薇几乎完全把游廊掩去,延伸至人们行车必经的尘土小径。每扇窗顶都饰有红黄的方形彩色玻璃。我们头顶的树叶中除了绿色的,不是透红便是正在转黄。
我忘记了我的怒气。
“我们要住在这儿?”我像个孩子般屏息惊叹。
我自余光瞥见福尔摩斯歪头大笑。在那时,若非凭此,我根本不会知道他笑了。
【 当时侦探大笑起来是没有笑声的,详见系列前篇《珀斯博利信件》。】
“你希望这是我初次所见。”我沉吟道。“到现在你让我生了你四周的气,就为了不破坏一个惊喜。”
“如果你心存歉疚,你可以补偿我,”他打趣道。“我不介意。”
我也不介意,恐怕我从未介意过。我们的行李一进门,新门经检验锁匙相合,我当即对他做出弥补,跪在他身前,另种形式的锁匙便合榫相接。我猜这出乎他意料。我紧贴着他下腹的肌肉,透过那传来的微小颤动感受到他再度发笑,毕竟如我所言,当时我难得一闻他大笑出声,但一切完美无缺。所有一切。我心想,我们在这里会幸福的。我怎该怀疑他哪怕一次?当我这样跪在他面前,他会用拇指描摹着我的眉,正如他此时所做的那样。
那是许久之前了,我提醒自己。很久之前。与所有案件完全无关。之后是什么?
“蜜蜂。”三个月后他对我说,并把一本手册丢在我的写字台上。我正在此写着一个故事——也是个不错的故事,相当不错,引人入胜——而此时正值严冬。
“不可以。”我说。
“可以的。”他说着,面容生光。“我一定要养蜂。蜜蜂是如此迷人,华生。你知道它们借一种复杂的舞蹈来交流花蜜的方位吗?”
“不可以。我也不知道。”我补充道,抬起头来,故作平和地向他微笑。
“我会为你酿制甜蜜。”他说,刻意使每一个字眼听上去有伤风化。
“很诱人。”我承认道,因为确实如此。他同时决定现在坐在我大腿上时机刚好,右手颀长的五指沿着我的脸颊和下颌落在不同的几处,这相当令人分神。
“我自己也会享用的。”他采取了远更高明的策略,提议道。
次年春天我们养了蜜蜂。如今我喜欢上它们了。福尔摩斯像对待他捉摸不透的事物那般爱着蜜蜂。对太多事物知之甚详必定是种诅咒。我花了一段时间才了解他这一点,发现他爱我的部分原因在于我令他全无头绪。我自认平淡无奇。我的动机向来清晰,不难推测,而我惯常不进行毫无目的之举。我并非善变无常,这偶尔会令我困惑,为什么福尔摩斯看着我时会像是在检视令他心醉的谋杀现场一般。但如果我能使他迷惑,那么上帝保佑他,我随他怎样均可,蜜蜂亦同。而自蜂房产下的蜂蜜确实醇美新鲜,我很高兴我们买了第一巢蜜蜂。
木树森林 2017-4-4 回复 3楼. 但这已经是那么久之前了。我的头脑不休地敦促我记起当前更为重要的事,尽管我倾尽所能地与之对抗。
我还是败下阵来,于是我想起今天上午。我不愿这样,但还是想了起来。我想起了上午十点半。
当时我穿过餐室打算泡壶茶,正读着一篇不错的文章,心满意足,怡然自得。随后我隐隐听见脚步声响,透过一扇窗看见福尔摩斯朝家门奔来,是轻快的短跑,是他为讲求效率而非事态紧急时的大步飞奔,但无论如何我还是提心吊胆起来。我本不应如此,因为我见他这样奔跑已不下千次。那明显代表着事态无关紧要,但依然令我情难自禁。他穿入后门,进门时我看见了疼痛在他鼻梁上印下的细微纹路。
“你还好吗?”我质问道。
“是的,当然。”
福尔摩斯走向水池,打开水龙头,完全镇定自若。不过他一贯如此。歇洛克·福尔摩斯曾几度在我面前命悬一线,却表现得泰然自若。
“见鬼去吧,到底怎么回事?”我厉声道。
我的朋友仅是僵了片刻,然后转过身来与我对视。
“一般我对蜂蜇并不介意。”他拖长腔调。“可这一蛰恰恰叮在我左手食指的第二指节,如果我不快把蛰针拔出,等我拉起琴来将麻烦至极。医生,”他叹道。
“当然,让我来帮你。”我提议,已然为自己的举动羞
(1/4)
下一段 余下全文 木树森林 2017-4-4 回复 4楼. 福尔摩斯走了进来,发现我正盯着一卷未完成的手稿、一张光洁无尘的餐桌、一块蓝布以及我的手指出神。诚然,这在我们家中绝非惯常之景。
“好吧,有话直说。”他说道,坐在我面前的桌上,修长的双腿在胫骨处交叠。
“你健谈起来还真是迷人。”我略有偏颇地回敬。“我无法把这个故事的情节连缀起来。既不是其原本始末,也仍未与现实背道而驰。”
“那你为什么要写?”
“请原谅,你说什么?”
我朋友浅淡弯曲的眉向我质询般地一挑。“若你既不乐于写作,也不能从其阅读中得到愉悦,你也不需要藉此赚钱,那你为什么要写?我恰巧知道你不需要这钱,我们手头尚算阔绰,你的抚恤金又多得荒唐。”
我知道自己不顾上述因素进行写作的原因为何。他完全没有错,但问题的答案与他无关。而福尔摩斯,上帝保佑他,他总是倾向于完全出于意外地弄清与他毫无干系的事情。于是我为自己争取了些时间。
“我心情很不好。”我承认着,把纸页推开。“自打我上次重返伦敦已经太久了——多久,如今有两年了?——而我想我在怕自己会认不出它来,或者认不出……任何人,那些除了雷斯垂德以外多年的旧相识。或许我怕自己完全失去了与人交往的诀窍。”
“要完全重建伦敦所需
(1/6)
下一段 余下全文 木树森林 2017-4-4 回复 5楼. 事实上,我们在狮与雄鹿度过的时光十分愉快——当我对福尔摩斯有所期许时他向来能够令人倾倒,乔治·哈弗山姆也无迹可寻。在我们回家享用面包、奶酪、蜂蜜以及福尔摩斯在园子里新收的豌豆前,约有三个小时,我忘记了自己的忧愁。总之,当日下午的时光太过怡人,随后发生的一切才如此猝不及防。我本应对这场不断迫近的对峙有所预期,但老实讲,我没有。我并不愚蠢,在世间万千能与之并肩而立以供比对的人之中,福尔摩斯会第一个表示认同。然而,我可能会毫无必要地乐观过头,这回恰是如此。
简言之——否则我难以忍受忆及此事——我们准备就寝。我阅读了半个小时,与此同时福尔摩斯写好了他提到过的信件。我们熄了灯。爬上了床,我们一如以往靠向彼此身边,我朋友的手隐隐向下探去,探向一处正有四天不曾受他光顾的地方。
我僵住了,对于可能的后果无比惊慌。上天助我。言语的空缺可曾抵挡得住歇洛克·福尔摩斯?
“究竟怎么了?”他急切地询问。
“没什么。”我连忙说。“我有点累了。”
“你没有。”
他的回驳完全属实,于是我祈祷这一次——哪怕就这一次——我的思维能敏捷到先他一步。我倒不如祈求能飞起来。
“我的——”
“腿并不难受,肩膀
(1/5)
下一段 余下全文 木树森林 2017-4-4 回复 6楼. 过了几分钟我才恢复镇静,想出对策去追赶他。因为当歇洛克·福尔摩斯处于这种特定的状态,毫无对策便横冲直撞实属下策。我坐在那里思考,抗击着天旋地转之感,最终达成数个结论。恐怕其中没有一个稍遂人意,而我近来这般畏首畏尾恐怕也是太多了。深吸几口气,我披上一件轻薄的睡袍出去探探风声。
他不在厨房。我快跑上楼,猜想他在办公室,但他也不在那。他不在客厅,不在与之相连的正式餐厅。去年那里举行了杰弗里·雷斯垂德七十五岁的生日庆典,三人参加,时长八小时,直至凌晨四点才告罄。我去了屋外。
福尔摩斯在屋外地界正中,毯子铺展在花园旁柔软的草坪上,面带一种愠怒的沉静仰视着群星。我举着灯走近,低头望着他。
“你光临我的新居究竟有何贵干?”他冷冰冰地问。
“我能进来吗?”
他耸耸肩,而要想保持卧姿还把这动作做得优雅可不容易。我把灯安放在地面上,踏上毯子。我们均是赤脚。我向后躺下,注视起他正遥望着的星辰。
“这或许是我不幸的缺点,”我略为不稳地开口。“我常将超出我所知范围的责任强加于己,进而包揽常人望而却步的事项。从你的生活中剔除甚多威胁向来是其中之一,没错,尽管难比登天,我还是就此取得了可观成效。可有
(1/7)
下一段 余下全文 木树森林 2017-4-4 回复 8楼. 在我们动身去伦敦参加婚礼前夕,我走进我们的卧室想打点行李,却迎来一个极大的惊喜。歇洛克·福尔摩斯站在穿衣镜前,打着淡蓝色的领巾,身着一套我从未见过的极合身的鸽灰燕尾夏装,床上放着一只薄纱衬里的盒子。我恰停在门口,稍稍平复了呼吸。他一向讲究时髦,甚至在他能为考究衣着自付账单之前亦是如此。除去那些他清癯甚于以往的艰难时光,他的身量并没有多大变化,因此每当福尔摩斯想要定制一身套装,他便会把订单送至他九十年代在杰明街时常光顾的一名裁缝的儿子那里。
【 杰明街:伦敦市中心一条销售男士用品的特色商业街。】
他在镜中看到我的表情,脸上浮现出一个微笑。
“天哪。我还以为你会喜欢这么一身。”
我缓缓迈步向前,评头品足地双臂抱胸。“唔,我不。不是喜欢,我是说。”
“不喜欢?”
“不。我想该说是相当喜欢。”
我站在他身后,双手落在他精瘦的髋部上,感受着其下的骨骼与肌肉,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嗅来像是馨香的烟丝,丁子香,以及他全然不羁的自我。
“你穿上这身衣服是想试试合身与否,还是说想本着友谊竞争的原则告诉我,我没有什么能够与之相匹?”
“我穿上这身衣服,”他拖长腔调,漫无目的地玩弄着他的袖
(1/4)
下一段 余下全文 木树森林 2017-4-4 回复 9楼. 随后的傍晚,在福尔摩斯为黑色轻便马车付钱时,我站在街角,任由伦敦的气息涌向我。铅框玻璃窗,铺路石,潮湿的花岗岩以及它腐败的臭气,旧友一般的悬铃木和兄弟一般的煤气灯。我在苏塞克斯不会终日思念伦敦,但当我回到这里,我便再也不想离开。我渴望能够再度步入我们朴素可爱的前门,以缓解心头思念之痛。福尔摩斯坚持要由他来拎着我们的行李。目睹福尔摩斯身处伦敦,矫健而优雅地向我缓步走来,我好奇地想,伦敦是否每时每刻都在为他恸哭,哀号着请求自己的王储归来。他属于伦敦,又抛下了伦敦。为了我。换作我是伦敦,我可无法轻易原谅我自己这般横刀夺爱。
“来吧。”他说,我们穿过宽敞安静的街道后,他放下一个包,按起门铃。“快到晚餐的时候了,你也知道他对时间的执念。”
一走上楼,宏伟堂皇的客厅门在福尔摩斯的轻触之下打开,我们迈步行进。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坐在他的高背轮椅中,在炉火前打盹。一条深红的编织毯搭在他腿上,他肘边的桌上有一杯雪利酒,放在一份展开过又折起的报纸旁。他硕大而布满皱纹的面孔十分安详,他无疑少了好些头发,但是看上去同我上次见到他时一样精神矍铄。他那并未同样经受脱发之苦的弟弟把我们的行李放了下来,将他打
(1/8)
下一段 余下全文 木树森林 2017-4-4 回复 10楼. 伴随我们着装的晨光比苏塞克斯的来得昏暗,但暗得熟悉,犹如一件久经使用、已然磨损得柔软的旧衣。我们在参加婚礼的正式礼服衣袖上佩上了黑纱,因为我们将不会有时间停下来更衣。我一完事,福尔摩斯就把他的小银框眼镜放进他合衬的漂亮外衣的内袋里,伸出了手臂。我挽住他的手臂,推开客卧的门。
“轻些。”我耳语道。
“拜托。”福尔摩斯哼了一声。“我哥哥听力绝佳,但绝不及他身处惊蹿牛群中都能酣然沉眠的能力。他的轮椅就在床边,我还把他所有的表都调慢了一小时。他至少能安稳地睡到十点。”
“他会气急败坏的。”当我们匆匆走下迈克罗夫特的楼梯时,我说。
“我知道。”他幸灾乐祸地抬眼一望。“那岂不是妙极了吗?”
我们的路程很短,也许是因为我害怕抵达目的地,于是抵达的时刻反而来得更快。警用马车队列外的葬礼场地上满是熟悉的面孔。黑色的裤管从繁茂的青草之中立出,黑色的礼帽在青叶之下浮动,黑色的阴郁低语在青春不再、空余追忆的人群之间传响。我向好些人点头致意,却不及福尔摩斯多。他在我身旁始终缄口不语、神情肃穆,我可以凭生命起誓,他在与众多素不相识的家伙握手。也许他与他们的确是素不相识,毕竟我的朋友颇有声望。歇洛克·
(1/5)
下一段 余下全文 木树森林 2017-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