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楼. 人们挥舞沉重的手杖么?而他们似乎也是在被无形的力量推动着。而且是很多人——一个实验室技师,一个搬运工,一个证券经纪人,一个店员,一个扫街工,一个护士,一位戴着羽毛帽子的女士和她的同伴。
接下来令我大为惊讶的是:我独自伫立。在大街正中。一部马车正冲向我,马笼头周围尽是吐出的泡沫,四蹄飞舞,冲我的头而来。
离我不过几英尺。其他人已然都消失了。我死定了,我想,然后脑子里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这样的下场真是无趣至极。
然后有什么人的血肉之躯,用尽一个成年男子的全部份量,撞上了我的身体,我被撞倒在铺路石上。双驾马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车夫在咒骂。
马蹄声响,车轮刺耳。石头。脚步踏在石头上。一声鞭响。
我坐起身,喘着气。我倒地的时候胳膊撞到了一个消防栓,这一撞将所有的空气从我身体撞了出去。令人烦恼的是,透不上气来这件事完全不由自主。世上没有一个人在这种特别情形下能控制。当我的大脑想要做主的时候,却被横膈膜抢去了控制权,为此我咒骂自己。我需要呼吸,现在就开始呼吸,我需要思考。
莫里亚蒂教授刚刚试图谋杀我。
我朝着自己弄脏的掌心里喘息连连,尽力让自己的肺能服从指挥。估量着至少有三十个人参与了此事。我就知道。我自己也曾实施过这一类的行动,不过却是完全不同的情境,是对艾琳·艾德勒。在大街上演出这么一幕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三十六个人,我又修正了一下,闭上了眼睛。正是三十六个人。我的天。
华生在哪里?他救了我。他冲上街道扑了过来,所以此刻我在这里,还活着。他在哪里?他应该倒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四下观望找寻他,一脸得胜的表情,因为我还活着,他救了我。那一刻我很高兴,为了他的无畏、他的速度而得意,而且我——
我看到了他。
我自有一套完美的办法,可以让我做到即使内心里在尖叫,却能保持镇定。这是套简单的办法,然而我并不经常需要用到。我与常人构造不同,被迫学会了完全能够控制自己,即使是面对子弹,或是铃绳上蜿蜒爬行的毒蛇,或是下颚涂了磷的恶犬,都能不动声色。我的身体自然就会应对那样的危险,肾上腺素会令我敏捷灵活,而且根本不会害怕。我知道,这样的技巧令我看上去十分冷漠,可是却使我有效率,而且无论如何我都是个冷淡的人,本性难移。若说我什么都不怕,那是说谎,可若说我会难以保持头脑冷静也同样是个谎言。
可是时不时有这样的时候,我只有凭了这套完美的办法才能保持冷静,而此次便是其中最为显著的一例,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
他需要你冷静。
我能看出,华生的额头撞到了路肩石,他脸色煞白,动也不动。我挣扎着站起身,等到自己略略恢复过来一些,便从容地俯身去查看他,他侧身躺在那里,身下是散乱的稻草和旧报纸,实际上是倒在一架停在那里装满面粉袋的车子下面。即使是那个时候,我并没认为他死了。我自己还因了被撞倒而有些晕眩,可是我是个理性运用演绎法的大师,即使还没检查他的脉搏,都已经看到他的胸口在起伏。他是晕过去了,仅此而已,而且让自己的头狠狠撞到了。比这更糟的事,在我们两个人身上都发生过不下十数次。
然而,他倒在那里脸挨着地面,行人们停下脚步,聚拢在我们上方,看着我们,嘴里议论着,这样的画面,指引我做出了之后的每一个反应。没有半分可诧异之处。
我双膝跪下,腿略分开,小心地用左臂将他搂住扶起,这样我就可以半抱住他。还好。是的,他在呼吸,而且呼吸丝毫也不困难。
“华生。”我试图唤醒他。“你还好吗?老伙计?”
倘若我对他是失去意识抑或只是一时晕迷还有疑惑的话,那现在我有了答案。我轻轻地用一只手解开他的领结,我必须要承认,起初我是在另一种情境下学会了这个技巧的。我将他的领巾摘下,按在他脖子上检查了一下他的脉搏。
“那个恶棍跑掉了。”一个操着伦敦腔的年轻人热心地说。他身后一小群人开始越聚越多,对着不守规矩和肆无忌惮的公共马车的车夫摇晃着拳头。“那坏东西,先生,他是笔直地朝着你的脑袋去的。”
“醒醒啊,华生,你现在是大众英雄了呢。”我抬起头,朝一个手里拿着袋苹果的男孩挤了下眼,他咧开嘴朝我笑。“跑去找个医生来,小伙子,会付给你报酬的。”
“好的,先生。”
“这位好先生能呼吸吗?”一位年轻女士问道,她瞧上去就快要晕倒了,因此一部分人群的注意力转到了她高尚的品格和婀娜的身姿上了。
“他没事的。我亲爱的伙计,你吓到女士们了呢。”
他在呼吸,他的脉搏很稳定,可为什么说什么都没有用呢?我抽出手帕,非常轻柔地按到他头的侧面。那部位的皮肤裂开了不过寸许,可是头部的伤口流起血来十分可怕,我左边袖子上此时已经染满了鲜血。我又想了想,抵着他的马甲,将手帕对折两次,然后比较用力一些按住伤口。他抽搐了一下,不过不是他的脸,而是手指,微微一抖,然后又静止不动了。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他的神经反应失序了呢?他头骨里那个美妙又好奇又敏锐的大脑是哪里受伤了呢?他思想的哪一部分被从我们两个这里夺走了呢?
他-需-要-你-冷-静。
“医生。”我轻声唤道。“此刻我非常需要你的医学意见呢。”
没有反应。我将手帕又按住伤口压了一压,可是这一次,他连手指都没有动,一刻也没有。我将他身子朝怀里又抬起一些,开始想不知道那个拿苹果的男孩多快能找来个医生。
“他冲过去救了你的命!”
我抬头看去,只是一眼。银行家,当他太太找他麻烦时会去赌狗,通常都能赢,然后用赢来的钱给她买礼物。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事,从来没有!应当给他发个奖章。毫无惧色,简直。若说他参过军我是一点都不会吃惊的,那样子就朝受惊的马冲过去。”
“他确实是军人。”我说。
“什么,你们两个认识?”
我咬了咬牙。
他需要对你说话,我的大脑在说,他需要马上就睁开他的眼睛然后对你说话。倘若我们是在家里,关着门,因为阴差阳错他这样伤到了自己,我会更有用的,我想。我可以对他说任何想要说的话,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可是,我们是在大街上,不是在家里,他已经多少算是在我怀抱里,而在英国,有关于鸡奸入罪的法律,能叫人汗毛直竖,而他需要你冷静。
“我在问,你们彼此相识么?”那个银行家追问道。
“是的,我们一起工作。”我终于回答他,胃里涌上一阵恶心的感觉。我相信已经被血浸湿的手帕会自己待在那里,就用拇指掀开他一只眼睛的眼皮。一片茫然无知的蓝色。另一只眼睛也是,他的两个瞳孔虽然一样大小,可是大得有些奇怪。那意味着什么?他的大脑里是哪一部分伤得这样厉害,以至于睁着眼都认不出我?大脑是非常精细的,丝毫马虎不得。是哪一部分缺失了,以致让他整个人都对我没有反应呢?
“这样,那好,我们是否应当去叫什么人?我意思是说,他也许想要我们找什么人过来,对吧?我很乐意效劳去联络他的家人。也许,他太太?”
“不,他——”
我住了口,令我震惊,可是我确实停住了。我眨着眼,很是生自己的气。
说啊,歇洛克·福尔摩斯,他不过是个愚蠢的银行家,你以后不会再见到他了。就照你自己的意思说出来。
“他没有成家。”我从容地说完那句话。
这可是世上最大的一句谎言了。自我们第一次共枕,六个月多一点之后,从灵魂上说他便结婚了。
这样的事,从没在我身上发生过,在任何客套的寒暄中都没发生过。这感觉就像将我的琴弓一折为二,可是我还是说了。我发现自己的反应很是奇怪。这是种我从没有过的感觉。就仿佛是被逼无奈说出的话,仿佛是戴着枷锁站在审判者面前,违心地放弃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假说。而此刻这样含含糊糊,也一样不是时候。
为什么我要在意这样的小事啊?当他这样毫无知觉地躺在铺路石上,为什么?
现在我有答案了。因为一言蔽之,我就是个笨蛋。
木树森林 2017-4-29 回复 11楼. “这么说是个职业军人,嗯?在世上孤身一人?”
“也不尽然。华生,你开始教我担心了。醒醒啊,现在。华生。”
倘若我喊他约翰,会有别人留意到吗?我边揣测着,恐慌开始爬上我的脊背。比如说,这个讨厌的银行家会注意到吗。那是他会留心的事吗?
名字这事真是很奇怪。且容我个功夫,举个雷斯垂德的例子:苏格兰场有个新来的警官,总是喜欢跟着我们。此人我窃以为十分聪明,可是当和我在一起时,那股子崇拜劲儿颇令人侧目。而雷斯垂德,虽然素来都给我应得的敬重,对华生也是如此,可是每当这可怜的小东西显出过分的热情时,都会叫他的名字斯坦莱。我毫不怀疑这孩子将来会成长为一个出色的警官,可是雷斯垂德这样调侃他,多少有些不够顾全他的体面。同时,当论到雷斯垂德肉体上的关系时,那必定是和一个白白嫩嫩,笑口常开,有着宽臀的女子。没有人会因为他时不时用斯坦莱·霍普金的名字称呼他,便认为他们会同床共枕。可是,我却是另一回事……
突然之间,我讨厌起伦敦,连同曾经的我。
“约翰,醒醒啊。”我轻声地恳求道。“求你了。”
为什么我会这么做?说真的那一刻所有的理性都离开了我。我曾是多么自私,而这个世界又是多么荒谬。我非常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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