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今年28岁,老公31岁,结婚不到两年,孩子刚刚1岁。我们两个是经介绍认识,谈恋爱3年后结婚。我家庭条件一般,老公家条件好一些,目前有房有车无贷款,双方家长明事理对我们很疼爱,老公基本也事事依我。一直在本月14号以前,我都自认为我们感情融洽,生活美满。
很俗套的剧情,14号晚上看他手机,发现自我怀孕生产一直到现在,多次在足浴店进行特殊消费,金额少则几百多则上千。于是对质争吵,他承认,认错忏悔,保证不再犯。
我心里就是过不去,但是也没想好要不要离婚,主要是孩子太小,在一个就是离婚要牵扯太多了,亲戚朋友人尽皆知,而且要换工作换城市。心累。
如下是今天的聊天记录,大家帮忙看看,求骂醒我吧,好的坏的都接受。我没有人可以说,自己妈妈在家里带孩子,在家里练情绪都要控制。
- 我和妻子离婚了,我把390万的房子过户给了儿子。可后来才发现儿子不是我亲生的,那现在我能要回房子吗?更可气的是前妻居然说:“时间太久了,我也不确定孩子是谁的?”
在那年,我和妻子的离婚故事在村子里传得沸沸扬扬。仿佛是一出戏,但现实却远比戏剧更加荒诞。
我们的婚姻并非出于爱情,而是出于无奈。她急于嫁人,我被家庭逼迫得喘不过气,两个在生活中受逼迫的人在相亲之后,一拍即合,匆匆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如同俗语所言,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的婚姻注定了不平凡。
十年前,我在杭州买了一套房子,不过那时的房价可远没现在那么高。在我们结婚后,生活还算平稳,但一切变数都源于一个不确定的儿子。
每次吵架,妻子总是不忘提及,这房子必须留给儿子。当时我并未多想,认为她是无理取闹,然而现实却让我痛彻心扉。
一次醉酒之后,我失手推倒了她,导致额头受伤,那是离婚的导火索。我只能无奈地同意了离婚,为了让她和儿子有个家,我将房产过户给了儿子,也就是她。我以为这是对她们的补偿,却未曾想到这是我自掘坟墓。
两年后,我偶然间发现了儿子与我毫无血缘关系。他的长相,一次偶遇的男人,以及一纸亲子鉴定让我彻底陷入了绝望。当我质问前妻时,她却漠然回应,时间太久,她也不确定孩子是谁的。
面对这样的回答,我犹如失魂落魄的孤魂野鬼。我不求她的风花雪月,我只想知道,我的房子还能否收回。辛辛苦苦挣来的财产,我不愿意轻易放弃。
咨询了律师朋友后,我终于找到了一线希望。根据法律,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而且对于非血亲关系的抚养义务,丈夫一方有权追回抚养费。我心中的焦虑似乎有了一丝解脱,我将全力争取我应得的权益。
在这个荒谬的人生舞台上,我愿不再迷失。因为我相信,正义终将会降临,而我会拥有我应得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