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穆斯林的葬礼》在我印象中是很出名的一本。
这个名字改得好:带点宗教的神秘色彩,带点肃穆哀伤的气氛,而且让人猜不透。
看了以后,发现内容和我想的真是相差太远,这个名字在我眼中的意味也有了很大的不同。
怎么说呢,我更多的是朝宗教,朝民族方面去想,觉得写的应该是少数民族与众不同的生活或者事件。而实际上,书里虽然始终写的是一个回族家庭的故事,写了回汉的差别,可是内容却完完全全是中国化的。
忽然发觉虽然在课本里学过回族,知道他们信伊斯兰教而且人数不少; 在西安住的几年,更深刻地了解了他们汉回杂居不通婚和各方面的习俗,但我一直以来还是没有把回族、伊斯兰教和中国联系起来,穆斯林在我眼里还是那些长着鹰钩鼻大眼睛,穿着阿拉伯长袍,带着圆顶小白帽或蒙着黑面纱的中东居民。也许因此才会感受到这种落差,看来以前我对少数民族的了解,其实还是字面上的。
这本书是以玉为主线,贯穿了一个回族玉器世家三代人的悲哀喜乐和生活浮沉。写作手法比较特别:有点像电影《教父II》,把两个时代的故事工整有序地交叉叙述,书的最后把这两个几乎平行的故事在时间和空间上连接起来。
内容是复杂的,构思是新颖的,写作是细腻的,感情是真切的——的确是大家之作。好处已经被评过无数遍,我就不再重复,但是在此还是想就个人看法提出几点不成熟的意见和逻辑错误,也不枉所读:
1. 文中这一代的主角是韩新月和楚雁潮。
对韩新月和楚雁潮的塑造我并不赞同。也许是那个时代写作的特点吧,作者似乎想要给书中树立两个亮点,作为所有美好的寄托,所以作者赋予他们美好的一切:新月长得美,聪明好学,成绩第一,演话剧做主角,最优秀的男生喜欢她……为了强调这一切,还专门塑造一个反面角色谢秋思来反衬她。例如谢秋思也美,可是新月的美更上一层;谢秋思学习很好,可是她总是比不过新月屈居全班第二;谢秋思也想演奥菲利亚,可是新月的气质更合适;谢秋思喜欢楚老师,可是楚老师排除万难向新月袒露爱情……
再说楚老师,书里写的他简直就是一切人类教师中的典范……
当然似乎为了客观作者也安排了这两人都有自己的缺陷,例如新月的心脏病,例如楚老师不明就里的家庭成分,但却很“巧妙”地使这些缺陷和这两人本质无关,可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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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试过从这个角度考虑:战争使他们对家人还生还不抱幻想,而且更珍惜活着,所以能在一起过就一起吧,但是总觉得很牵强,理由不够充分。
第二:冰玉对姐姐的态度。
经历战争大难不死的两人产生爱情并结合,很有点半生努力所图名利化为云烟,不如看破身外物而追求真挚感情的意思。更何况不稳定时局往往令人身不由己。关于这个,我没有意见。
十年后回家,韩太太知道自己丈夫和妹妹的结合后,震惊愤怒和痛心使她谴责批评;而作为和冰玉相比见识不多的传统妇女,她在冰玉眼中的形象是:话语尖酸刻薄,不尊重别人人格,不懂得女人自己的价值,冷酷……这个,我也觉得可以接受,韩太太的确泼辣。
可是就算所有这些都成立,冰玉的想法上存在基本的逻辑错误:
1。她认为战争的残酷使人感情拉近,自己和子奇离家十年,现在回家期望得到欢迎和亲情。没想到姐姐容不下她们,姐姐的心比战争还冷酷。
但是我想问:冰玉难道没觉得自己夺了姐姐的丈夫是更自私的行为有错在先吗?
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求姐姐对她给予热烈欢迎不就像打了人家一巴掌还要别人感谢你对你笑一样荒谬吗?
看不到自己的自私与残酷却一味地责怪别人,冰玉才是不尊重别人人格的那个,而且外加一点——和姐姐相比,她有强烈的优越感。但作者似乎很赞成这样。
2。她认为,因为当初子奇和姐姐在一起只是形势所迫,并非有感情,而自己和子奇是真心相爱,所以子奇和姐姐的婚姻已经是过去式了,所以自己的婚姻就合法并没有任何对不起姐姐的地方。
这里也有问题: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就算子奇对姐姐没有感情,可是能确定姐姐也没有吗?他们俩从来没有离婚,凭什么说子奇和姐姐的婚姻是过去式?
换个角度,就算她和子奇真心相爱婚姻合乎法律,但是她毕竟是作为第三者,介入了自己亲生姐姐的婚姻。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姐姐的痛苦之上,冰玉的做法难道在道德良心上就真站得住脚吗?
我觉得作者太偏心冰玉。这也许是那个时代的小说都需要一个新思想的代表。而作者大概把冰玉当成新时代的女性的代表,这个代表有先进的思想,有女性自我的意识,追求的当然也是更高尚的情感。而相反,姐姐代表的是旧时代保守女性守旧的思想,是落后的。所以新旧思想当然会冲突和决裂。而作者显然更支持先进的新思想。
但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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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段 3楼. 这本书里作者对冰玉的偏爱也是缺乏逻辑而扭曲的。
4楼. 只是谈谈个人看法,纯属讨论,欢迎不同意见,只是别骂人哦^^
21楼. 这帖子居然还在。。谢谢斑竹加精。。要不然就沉到茫茫网络的哪个角落里了吧
22楼. 这帖子还在哦。。。谢谢斑竹加精。。不然早沉到茫茫网海里了吧
33楼. @shenxtao
浅薄,你有没有想过战争意味着什么?毁灭了一切!谁是小三?如果没有屡次寄回博雅斋的信石沉大海,如果没有日本人的南京大屠杀,如果没有奥利弗的死,怎会使流落他乡的两个人对故土的心死,他们用了七年的时间相依为命培养感情,难道不是真爱吗?作者没有浪费笔墨描写你难道就不会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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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这种典型“战争有罪,真爱无敌”以偏概全的理论。
驳“ 谁是小三 ”: 梁君璧合韩子奇结了婚,婚姻关系就是种法律契约, 受法律认可和保护。 不论双方主观感情如何貌合神离,不论客观环境有什么变化,比如战争,只要双方没有解除这种契约,就有义务履行夫妻责任。不是男女朋友关系,说掰了就掰了,不然要法律来干嘛?韩子奇离婚了吗?没有。梁君璧死了吗?没有。只要婚姻关系还存在,如果是一夫一妻制,比如现在,梁君璧不是小三是什么??? 不然韩子奇就是重婚罪!我不知道民国是什么制度,就算一夫多妻,梁冰玉顶多是个姨太太。
驳 “难道不是真爱吗?”:毋庸置疑,谁都能看出来作者想表达这两人是真爱。我质疑的是作者的写作手法,缺乏铺垫和站得住脚的论述,让这两人的真爱显得非常的“被设定”(而楚雁潮和新月则是“被优秀”)。不是说这样写不可以(她是作者,怎样都可以对吧?),但是离好的文学作品有距离。因为好的文学作者懂得怎样赋予人物灵魂,让他们的行为看起来真实且自然,仿佛书中人物自有想法,作者不过是记录事实一般,不应该留下这么多“设定”的痕迹。不过你要是自己没办法分辨,一厢情愿被牵着鼻子,作者怎么写你怎么认同,那我也没办法。 :-)
驳“作者没有浪费笔墨描写你难道就不会想吗?”:我在文章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描写你难道就不会看吗?
懒得重新声明已经写过的部分,另一个角度请问:如果没有战争和远走高飞,梁冰玉和姐夫私通并生下小孩,你是否还觉得梁冰玉有道理理直气壮地要求梁君璧接受自己这段恋情?感情是排他的,也有先来后到,入侵了姐姐的感情,我觉得只要是个有良知的都应该觉得冰玉亏欠姐姐吧?
冰玉和子奇的结合之所以显得情有可原必须像书中描写的那样在异国和战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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