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穆斯林的葬礼》在我印象中是很出名的一本。
这个名字改得好:带点宗教的神秘色彩,带点肃穆哀伤的气氛,而且让人猜不透。
看了以后,发现内容和我想的真是相差太远,这个名字在我眼中的意味也有了很大的不同。
怎么说呢,我更多的是朝宗教,朝民族方面去想,觉得写的应该是少数民族与众不同的生活或者事件。而实际上,书里虽然始终写的是一个回族家庭的故事,写了回汉的差别,可是内容却完完全全是中国化的。
忽然发觉虽然在课本里学过回族,知道他们信伊斯兰教而且人数不少; 在西安住的几年,更深刻地了解了他们汉回杂居不通婚和各方面的习俗,但我一直以来还是没有把回族、伊斯兰教和中国联系起来,穆斯林在我眼里还是那些长着鹰钩鼻大眼睛,穿着阿拉伯长袍,带着圆顶小白帽或蒙着黑面纱的中东居民。也许因此才会感受到这种落差,看来以前我对少数民族的了解,其实还是字面上的。
这本书是以玉为主线,贯穿了一个回族玉器世家三代人的悲哀喜乐和生活浮沉。写作手法比较特别:有点像电影《教父II》,把两个时代的故事工整有序地交叉叙述,书的最后把这两个几乎平行的故事在时间和空间上连接起来。
内容是复杂的,构思是新颖的,写作是细腻的,感情是真切的——的确是大家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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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试过从这个角度考虑:战争使他们对家人还生还不抱幻想,而且更珍惜活着,所以能在一起过就一起吧,但是总觉得很牵强,理由不够充分。
第二:冰玉对姐姐的态度。
经历战争大难不死的两人产生爱情并结合,很有点半生努力所图名利化为云烟,不如看破身外物而追求真挚感情的意思。更何况不稳定时局往往令人身不由己。关于这个,我没有意见。
十年后回家,韩太太知道自己丈夫和妹妹的结合后,震惊愤怒和痛心使她谴责批评;而作为和冰玉相比见识不多的传统妇女,她在冰玉眼中的形象是:话语尖酸刻薄,不尊重别人人格,不懂得女人自己的价值,冷酷……这个,我也觉得可以接受,韩太太的确泼辣。
可是就算所有这些都成立,冰玉的想法上存在基本的逻辑错误:
1。她认为战争的残酷使人感情拉近,自己和子奇离家十年,现在回家期望得到欢迎和亲情。没想到姐姐容不下她们,姐姐的心比战争还冷酷。
但是我想问:冰玉难道没觉得自己夺了姐姐的丈夫是更自私的行为有错在先吗?
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求姐姐对她给予热烈欢迎不就像打了人家一巴掌还要别人感谢你对你笑一样荒谬吗?
看不到自己的自私与残酷却一味地责怪别人,冰玉才是不尊重别人人格的那个,而且外加一点——和姐姐相比,她有强烈的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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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段 余下全文 玫瑰口红 2010-9-17 回复(3) 3楼. 这本书里作者对冰玉的偏爱也是缺乏逻辑而扭曲的。
玫瑰口红 2010-9-17 回复 4楼. 只是谈谈个人看法,纯属讨论,欢迎不同意见,只是别骂人哦^^
玫瑰口红 2010-9-17 回复(3) 21楼. 这帖子居然还在。。谢谢斑竹加精。。要不然就沉到茫茫网络的哪个角落里了吧
玫瑰口红 2012-6-13 回复 22楼. 这帖子还在哦。。。谢谢斑竹加精。。不然早沉到茫茫网海里了吧
玫瑰口红 2012-6-13 回复(4) 26楼. 为什么看不到24楼后的回复??
玫瑰口红 2012-10-26 回复 33楼. @shenxtao
浅薄,你有没有想过战争意味着什么?毁灭了一切!谁是小三?如果没有屡次寄回博雅斋的信石沉大海,如果没有日本人的南京大屠杀,如果没有奥利弗的死,怎会使流落他乡的两个人对故土的心死,他们用了七年的时间相依为命培养感情,难道不是真爱吗?作者没有浪费笔墨描写你难道就不会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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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这种典型“战争有罪,真爱无敌”以偏概全的理论。
驳“ 谁是小三 ”: 梁君璧合韩子奇结了婚,婚姻关系就是种法律契约, 受法律认可和保护。 不论双方主观感情如何貌合神离,不论客观环境有什么变化,比如战争,只要双方没有解除这种契约,就有义务履行夫妻责任。不是男女朋友关系,说掰了就掰了,不然要法律来干嘛?韩子奇离婚了吗?没有。梁君璧死了吗?没有。只要婚姻关系还存在,如果是一夫一妻制,比如现在,梁君璧不是小三是什么??? 不然韩子奇就是重婚罪!我不知道民国是什么制度,就算一夫多妻,梁冰玉顶多是个姨太太。
驳 “难道不是真爱吗?”:毋庸置疑,谁都能看出来作者想表达这两人是真爱。我质疑的是作者的写作手法,缺乏铺垫和站得住脚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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