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楼. 、 你们给的解释不觉得苍白无力吗?
2019年11月28号大唐新干线小区5%以上的业主再次联名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申请人,根据规定,是要在12月6号书面回复申请人,可是你们在12月12号才出了批示文件,文件张贴到小区一天就被人撕了。
请问两个问题:
1、为什么要延期,为什么不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2、一天就被人撕了,为什么不再次张贴或多贴一些?
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告知泾渭街道西路社区后,一个月内要成立“筹备组”
这里想请教的是截止2019年12月31号,早就过了一个月,请问成立的筹备去哪里了?
严重延期,大唐新干线小区业主们忍无可忍,只能通过12345反馈,反馈后才得到答复12月30号组织“热心业主”学习。
不学习不知道,学习了吓了一跳,泾渭街道西路社区对上级文件学习研究不深入,执行程序混乱,对相关条例要求的时间置若罔闻。
市房发《2017》108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已售物业人数5%以上的联名书面告知,街道半、镇人民政府核查条件,并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申请人。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应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资料,其中包括业主花名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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