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呼吁;扫黑除恶的:“包青天”您在哪里!
一、举 报 控 告
举报人:王中民(称我)原住山东济宁经开区马集镇纸坊村,现18年有家不敢归住无定所,系
被 害人:王华敬之父。电话;13853758973(邮寄地址济宁任城区济阳街道和欣家园5楼2单801)
被举报人:邓景侠(我村邓氏村霸家族主要成员绰号:“小坏三”)1999年他们为了帮本村民;王中奎夫妇企图讹占我家宅院(未遂),于2000年农历10月初八日便聚众光天化日之下到我家,打、砸、抢、……。此案自今尚未处理,到了2002年6月14日还是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邓景侠持四厘米宽匕首,邓真妮(已服刑)持一厘米宽水果刀在我本村理发店中将我儿子;王华敬杀害。
主 凶 手:邓景侠至今18年,有罪未判,仍逍遥法外,继续作恶。
被控告人;刘善效(称刘善效)原嘉祥县公安副局长,他是邓氏村霸家族的“铁杆保护伞”在处理邓氏村霸到我家:打、砸、抢、窃的案件时,就向时任嘉祥县委书记;刘建良呈报了假出警,假结案报告,王华敬被杀害后,还是刘善效签字从看守所私放了众所周知、铁证如山的主凶手邓景侠,依特权将他变成了:“拉架的证人”。
二、我现保存的公安卷证明:邓景侠是杀害王华敬的主凶手,不是“证人”
1、嘉祥县公安局以:邓景侠、邓真妮涉嫌共同杀害王华敬为由立案笔录证明:邓景侠是记录在案的杀人凶手。我亲自带刑警指门抓捕了邓景侠(邓真妮藏匿潜逃)返回时遭到他们的持械暴力袭警、打伤了刑警、砸坏了警车、欲抢走邓景侠虽未遂,但在当地社会各界已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刘善效竟冒认“邓氏村霸是他的亲戚不了了之”。
2、邓景侠被羁押19天被刘善效签字私放,竟没有“讯问笔录”,仅一份“询问笔录称:2002年6月14日邓真妮用水果刀捅刺王华敬时,他去买麦子药巧遇拉架……”。
3、再看;服刑的邓真妮的“讯问笔录一年多前王中民与邓景侠打架,他去拉架……”。刘善效你们造假的水平太低了,他们本是一个老奶奶的孙子一块嫖娼被拘留、一块在村东通往任城区的大道旁长期以收大蒜为名,拦截外地车辆讹钱、……。同案杀人凶手“相互拉架”!你们不觉得荒唐、可笑吗!天下的“巧遇”都被他们赶上啦!邓真妮不足1.6米高,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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