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 限公司)签订了骏星工业园A区的承租协议。紧接着,原承租方的几名负责人声称,深圳市合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解散,他们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期满,藉此,我司与原承租方(深圳市合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失联,对方的3名企业负责人陈庆峰(大股东,占股50%)、王小中(股东,占股25%)、邓志光(股东,占股25%,法人代表)此间一直无法联系,其余员工声称已经解散,劳动合同期满。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物业方与2018年1月18日发来一份通知
至此,物业方开始与我司接触,物业方人员梁永康称,他们与原承租方的合同已经期满,要对我司进行清场操作。
我司反复尝试与物业方沟通,但物业方态度傲慢,始终不与我司进行有效沟通,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物业方于2018年1月27日发来第二份通知
至此之后,我司开始遭受频频的停电操作,从第一份通知发出之后,我司的生产工作已经受到极大的干扰,辛苦培养的员工不断流失,供应商由于这块原因,已经陆续停止了对我司的供应,因为延迟发货我司客户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开始不断流失。期间,由于我司的债务履约能力受到极大的冲击,有供应商已将我司起诉至法庭,我司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企业的信誉也受到了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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