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徐志摩“从罗素”新考 作者:王正
徐志摩从美国到英国,从一个研究和鼓吹社会制度变革的“政治青年”,到一个追求爱、自由和美的“文艺青年”,乃至成为一个真正的浪漫主义诗人,其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转折。据徐志摩自己所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正是康桥文化的熏染,彻底改变了徐志摩的精神气质,“康桥!汝永为我精神依恋之乡!”由精神依恋而构成的康桥情结,植根于徐志摩的灵魂深处,是徐志摩人生信仰和价值观念发生“质变”的渊源所在。
图图董凝眉 3-14 13:00 2楼. 罗素写给徐志摩的信
图董凝眉 3-14 13:00 回复 3楼. 一、“从罗素”与“从拉斯基”之辨徐志摩为什么放弃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头衔,而去英国留学?这其中有何文化情缘,以至于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徐志摩在《我所知道的康桥》里有一段陈述:我到英国是为要从罗素。罗素来中国时,我已经在美国。他那不确的死耗传到的时候,我真的出眼泪不够,还做悼诗来了。他没有死,我自然高兴。我摆脱了哥伦比亚大博士衔的引诱,买船票过大西洋,想跟这位二十世纪的福禄泰尔认真念一点书去。“从罗素”是徐志摩自己坦承的漂洋过海去英国的文化动因,学术界凡涉及徐志摩这段康桥历史,多引此为据。但赵毅衡在《伦敦浪了起来》中提出了“另一说”,“他与金岳霖、张奚若在纽约听到拉斯基演讲,大为倾倒,三人联袂来英,学习英国的社会主义政治理论。”言下之意,认为徐志摩是奔着拉斯基去英国的。在书中,赵毅衡为慎重起见,将“从罗素”和“从拉斯基”两种观点并存以供参考。也有学者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四方面举证,以质疑前者,而认同后者。[1]从时间上说,徐志摩于1920年9月去英国时,罗素恰好动身去了中国,且于第二年三月在中国染上重病被日本记者误报死亡。这里有两个疑点,一是徐志摩千里迢迢越洋到英国,“师从一位没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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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段 董凝眉 3-14 13:01 回复 4楼. 罗素在徐志摩书信后的批注
图董凝眉 3-14 13:03 回复 5楼. 由于徐志摩从美赴英是其人生根本性的转折点,是“诗人”横空出世的关键性因素,因此有必要根据相关史料,对他赴英国的真实动机作进一步考辨和分析。
董凝眉 3-14 13:03 回复 6楼. 二、“从拉斯基”考辨赵毅衡在《伦敦浪了起来》中“另一说”里提到的徐志摩、金岳霖和张奚若“三人联袂来英”,也不确切。据《金岳霖回忆录》,金岳霖赴英国伦敦留学,是1921年12月,比徐志摩晚了整整一年零三个月;据戈洪伟《张奚若的生平与思想》所考,张奚若在1921年4月才抵英国,比徐志摩晚半年多;而陈从周《徐志摩年谱》载,徐志摩“偕刘叔和同去英国”,所以,三人“联袂来英”根本无从谈起。
董凝眉 3-14 13:03 回复 8楼. 据金岳霖回忆,当时的演讲者,除了拉斯基,还有瓦拉斯及拉斯基的老师巴克,而且自己在伦敦师从的是瓦拉斯和巴克,喜欢罗素的分析哲学和休谟的经验论,并无跟随拉斯基学习的记载。即便非常佩服拉斯基,曾向“讲学社”推荐聘请拉斯基来中国讲学的张奚若,也“无任何记载可以证实张奚若正式在伦敦大学经济学院读过书,且国内学人在对于拉斯基的介绍、研究中都未提及,在张奚若之后所写的拉斯基著作的书评中也未说明拉氏是他的老师”,因此,张奚若最多是一名旁听生。[2]据刘培育《金岳霖年表》,徐志摩、金岳霖和张奚若三人曾于1918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共同创立《政治学报》编辑社,结下了深厚友谊。翌年三人听了演讲,用金岳霖的话说,“为我们三个人以后到英国去,打下了基础。”所谓打下基础,即激发了学习哲学的兴趣,但并未萌发师从拉斯基的念头。三人中,真正佩服拉斯基的是张奚若,真正师从拉斯基的是徐志摩。张奚若回忆说:“徐志摩是个‘一生没有仇人’的人,别人不能拉拢的朋友,他能拉拢;别人不能合作的事情,他能合作;别人不能成功的地方,他能成功。你看那《新月》月刊、新月书店、《诗刊》种种团体工作,哪一种不是靠他在那里做发酵素?哪一种不是靠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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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段 董凝眉 3-14 13:04 回复 9楼. 1918年,徐志摩参加欢送留美学生大会。
图董凝眉 3-14 13:04 回复 10楼. 徐志摩在家信中称“去伦敦上学”,与“负笈康桥”并不矛盾。康桥当年是英格兰的一座小镇,距离伦敦不足100公里,和伦敦离得很近,属于“大伦敦”的概念,以伦敦指称,符合民间习惯,并不离谱。另据周棉的《中国留学生大辞典》附表,对1918—1925年留学英国学生的籍贯进行统计,浙江留学英国者仅徐志摩(海宁,1920)、罗家伦(绍兴,1922)、周炳琳(黄岩,1922)、应元岳(鄞县,1925)4人,后三人均入伦敦大学,唯独徐志摩去康桥。徐志摩第一次赴英,对康桥并无太多了解,加之尚未正式注册入学,一切还是未知数,轮船又首抵英国首都伦敦,故以“去伦敦上学”总称自己的英国求学梦,要比细说“去康桥上学”更符合徐志摩此时此地的特定心境,也更合乎双亲的认知常识,且与上文“到巴黎小住”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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