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 个月,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要求12日内搬离,这是基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对于一家初创的准高新企业来讲,这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我司当即于承租方(二手房东)深圳市合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紧急磋商,对方答复:物业方(深圳市福星股份合作公司)需要与承租方重新签订合同,对工业园进行升级改造,需要对落后产能、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制造业进行清理,我司应不在其列,可展开日常工作。
我司在极其忐忑的情况下,承租方于2017年12月19日递送了第二份通知
我司当即要求承租方予以书面形式对我司的情况进行确认,但当时承租方与其他租户进行激烈的争论,始终未向我司提供书面函件进行确认。事情到了2018年1月10日,承租方又递送了第三份通知
过程中,我司经历了1次恶意停电操作,对当时的生产造成了停滞冲击,我司发觉事情并不像承租方所说的,原来,2017年年中,物业方(深圳市福星股份合作公司)因内部原因,于2017年12月31日终止了与承租方(深圳市合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合同,双方在事情过程中与我司无任何沟通,物业方已于2017年11月27日在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牌,并于2017年12月与新承租方(深圳市昌明置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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