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歌手节目,从逻辑上讲,应该是有一定知名度的歌手争夺歌王,而不应该是不知名素人来爆冷。
如果主办方追求素人爆冷的轰动效应,那么会有更多的知名歌手婉拒邀请,因为双方的风险和收益完全不对等。
强如泰森,刚出道时也只能跟不知名拳手打比赛,好像20连胜之后,都还没资格挑战拳王,任何知名赛事,都不会允许素人直接挑战最强。
歌手节目要想长久举办,必须在参赛歌手资格上有一个大家都信服的硬性标准,我认为最好的标准是QQ音乐、酷狗音乐、网易云音乐上曾进过排名200以内的歌手,无论年龄大小。
比如当年的邓紫棋,在香港很火,但内地不知名,如果想参加歌手节目,那么应该先在内地音乐平台上推歌,打进歌手200排名内,就可以获得歌手节目的资格。
歌手节目最忌讳的是,请了国外唱功实力很强的歌手来炸场,消耗着话语乐坛的庞大话题流量,人家炸完场走了,也没打算在华语乐坛推歌(或者根本推不动),实际上是对华语乐坛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