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城关镇政府书记韩海卿在利用马步村村长这个住过数回劳改犯来镇压农民,韩书记用城关派出所来暴力镇压农民,2013年12月22日上午在县政府门前执法民警个个手拿警棍向群众大打出手。当时我拍下视频就被强行带到城关派出所到派出所里我脚手都被考住。当天是在警车里做了一夜,又被送去看守所刑拘七天,我被关一号监视同时被同号犯人强行头扎进厕所洗了数满盆冷水澡,当时是滴水成冰的寒冬,至今没有给我任何文书。
从此我走上访的路,在2014年8月1日中午我在家午休被城关派出所协警张少波骗去开泰小区六号楼修锁强行拘留10天理由上访。
22016年1月日我家属许某是在我家修锁店里被潘秋花殴打有证人和110指挥中心监控视频为证。王指导员捏造事实说是双方互打,2016年2月5日我家属许某被城关派出所王海强指导员领导下用数十名协警强行抬上警车拘留五日,是再腊月二十七拘留让她再拘留所过了春节。
2016年3月13日下午我在长丰小区修门是被四名不知身份的黑社会暴打。
我报警后120救护车先到可派出所民警说我报案时地址不清楚迟迟没到。让罪犯逍遥法外,同时我给赵局长和城关镇书记韩海卿打了电话。在赵延超局长指挥下我住进孟津县公疗医院,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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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段 许张空 2017-1-16 5楼. 侵权人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诬告受害人,法官判其赢,天理何在?
我叫周兆思,(原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男,1975年4月2日生,汉族,现住安阳县许家沟乡黄口村,身份证号:41052219750402221X。电话;13525831663
因常现法诬告,法官枉法裁判,迫使我走上漫长的诉讼之路,希望各位网友看到了,为了公平正义帮忙转发一下,在此向您表示真诚的谢意。
2009年4月我从许家沟乡黄口村冯海付手中购买房屋获得现居住宅基地,常现法家居南, 我家居北,并于2012年4月22日向安阳县许家沟黄口村委缴纳公益事业费3000元。
2012年我家翻建房屋,院墙原边旧界保持不变,没有扩建,常现法竟称我将滳水间道圈入院墙内了。为此,常现法家寻衅滋事,伤害我家。
2013年10月6日7时20分许,常现法家以我家2012年翻建房屋时将双方共同的滴水间道圈人我家院中为由,常现法一家人来强拆我家墙体,我家和常现法家理论,常现法恼羞成怒,随后常现法及其妻子武端芹、其子常江波、儿媳张秀芬、其大女儿常美玲等人强行从我家牙科门诊闯入我家中, 并用砖头将我家门窗玻璃砸碎,还将我和我妻子牛勇霞、我女儿周佳敏三人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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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段 余下全文 热情的正义在心 2017-1-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