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街道办直接规划、申报、委托设计、招标建设的天城东路666号物业小区改造项目作为“形象工程”正在组织参观大力宣传。事实上该项目不符合《城市规划法》、《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法无授权”。
一、查处违法建筑,几名退休干部五年坚持举报小区大量违法建筑(128户有86户违法建筑)及街道办二级调研员陈某组织少数业主顶风大搞违法建设,大量毁绿砍树等严重违法行为。在重庆市政府行政复议监督下,向人民法院起诉周家坝街办和城管局不依法作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中,周家坝街办急于毁灭违法建筑和毁绿砍树现场,抢先安排对本小区实施“改造”,以野蛮手段强行毁灭原始证据。群殴举报人,继续实施违法建设。
二、该小区是原万县县城整体移民搬迁经过规划的城市建成区,并经竣工验收规划认可的老年门球体育场建筑、小区道路、草坪绿地花园,大于34%绿化率的绿化带等,《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民法典》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内容和方案”应当由全体业主讨论决定申报审批。有关部门临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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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段 万州浩然 202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