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沉舟著作权被侵权案一审胜诉结果说明:
今天,也就是2021年2月9号,我从王律师处得知,我反诉zhenzhen喵喵的关于沉舟被抄袭一案,法院刚刚出了判决书,法院判定,构成“侵害著作权”,并让对方支付我所主张的1元赔偿金及25000元合理支出。
距离2017年2月6日,我从读者私信里得知沉舟被抄袭,过去了四年零三天。
实在很难形容我听到胜诉时候的心情,混乱的念头里有太多复杂和激动,但最清晰的仍然是——我赢了!
我居然赢了。
沉舟这件事前后经历了三次诉讼。
2017年4月6日,zhenzhen喵喵对我提起诉讼,起诉我在网上发布“抄袭”的言论对她构成了名誉权侵害。
该案最终在2017年12月28日做出判决,法院判我构成对她的“名誉权侵害”,并需支付10000元经济损失,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此后因为我对该案结果的回应引发了一些网络争端。
2018年3月15日,在晋江的帮助下,我决定对橙光ceo提起诉讼,起诉他所发布的长微博对我构成了名誉权侵害。
本案在2019年1月15日下达判决书,法院判对方对我构成“名誉权侵害”,赔偿合理开支7000元。
2018年7月20号,我再次接到法院的电话,zhenzhen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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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段 余下全文 门前的幽灵大巴 2021-2-17